各院系:
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称高校毕业生)入伍服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进一步做好2012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2年预征报名面向全校全日制男性应届毕业生。
二、征集条件
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满18且不超过23岁(1989年1月1日
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1988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程序
(一)5月5至5月20日,各院系进行宣传发动,将有关毕业生应征入伍预征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毕业生,同时组织毕业生进行网上填报。
1、各院系在本院系网站发布相关通知及文件。
2、各院系给本院系的全体毕业生发送一条短信,告知毕业生相关的文件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
3、各院系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向毕业生宣传相关政策。
4、各院系要在本系内设立政策咨询处,开展入伍预征政策咨询活动。
(二)6月20日前
,各院系对本院系学生报名情况进行统计,并组织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 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报名,协助毕业生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届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表中的“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一栏统一填写学生的建行卡号。
3、6月20日
前,各院系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资格、病史调查、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预审,同时将学生的体检表进行复印,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上报学生处。
4、6月25日
前,各院系将毕业生预征材料领回,发放给学生本人。
学生处
2012年5月15日
附件一: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优惠政策简介。
附件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摘编)
附件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